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促进推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沈阳建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沈建教字〔2018〕50 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伶伶
副组长:朱玲、黄勇
成员:付瑶、马青、孙洪涛、黄木梓
第二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制定和审查推荐工作细则,组织和实施学生的遴选与推荐,审核和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受理申诉与投诉。
第三条 学院纪检工作人员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 推免生申请条件
第四条 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异。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二)在校期间未因考试严重违纪或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无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
(三)前三(四)学年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在前 10%(四舍五入,下同)以内。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 460 分(710 分制)或六级成绩达到425 分(710 分制)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五)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六)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
第五条 不进行特殊学术专长的推荐。
第三章 综合测评
第六条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是决定其是否取得推荐资格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主要由推荐对象的学业成绩(教务管理系统记载成绩)、综合奖励等指标组成。学业成绩考核以平均学分绩和专业主干课为依据,综合奖励项目主要包括竞赛获奖、学术论文等。
推免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平均学分绩×60%+专业主干课平均学分绩×40%)×90%+综合素质奖励×10%;
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
按学生学业成绩(即教务管理系统记载成绩)计算各专业学生的平均学分绩。参加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课程如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专业排名范畴,未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专业排名范畴。
第四章 推免生名额分配
第七条
|
推免名额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风景园林 |
方案一 |
10名 |
5名 |
3名 |
2名 |
注:各专业相应名额按照各个专业成绩排名计算,具体名额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五章 推荐工作程序
第八条 公布排名。计算各专业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公布各专业排名在前 30%以内的学生名单及平均学分绩,在校园网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2 天。同时受理学生的查询和咨询。
第九条 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沈阳建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沈阳建筑大学推免生综合奖励分计算明细表》、《沈阳建筑大学推免生综合奖励项目汇总表》等,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同时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的证明材料,包括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竞赛获奖、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条 学院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校“推荐办法”及本细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审核结果和拟推荐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学院主页公示 3 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内容如下:
1.申请人申请条件与资格。
2.申请人综合奖励项目及奖励赋分情况;综合奖励项目经学院核查原件和复印件,确认无误后,核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平均学分绩、专业主干课平均学分绩、综合测评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二)公示内容:参加考核的所有推免生申请人名单(含姓名,学号、专业、平均学分绩、专业主干课平均学分绩、综合奖励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等信息)、推免生申请人综合奖励项目明细。
未经公示的信息视为无效信息。
(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学院根据本细则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同时按要求将拟推荐人员名单(排序)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六章 监督、申诉和投诉
第十一条 与推免生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教职工须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推荐办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对申请推免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发现有审查不严,营私舞弊,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推免生申请人的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对推荐过程和选拔结果或相关材料有疑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投诉,领导小组接受并及时处理学生的诉求。具体程序如下:
(一)诉求人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投诉;
(二)领导小组接受诉求并及时调查处理;
(三)领导小组将处理结果反馈诉求人。
第十五条 若学生对处理结果仍有疑问,可在学校审核前期进一步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投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推免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推免生综合测评办法
一、成绩核算
1.学习成绩核算:平均学分成绩占60%,主干课平均学分绩成绩占 40%。
2.综合素质奖励分加分认定:只认定学术竞赛及发表学术论文,其他与学术无关奖项不予认定。
综合素质奖励分的计算公式为:
S=S1(学术竞赛加分)+S2(学术论文加分)
(一)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设计)竞赛获奖:
竞 赛 项 目 级 别 |
国家A级 |
国家B级 |
省级 |
获 奖 等 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奖励分 |
参赛组内第1排名人 |
10 |
9 |
8 |
7 |
6 |
5 |
4 |
参赛组内第2排名人 |
8 |
7 |
6 |
5 |
4 |
3 |
2 |
参赛组内第3排名人 |
7 |
6 |
5 |
4 |
3 |
2 |
1 |
(二)在校学习期间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
发表A类期刊相当于学科认定(设计)竞赛的国家级一类二等奖级别;
发表B类期刊相当于学科认定(设计)竞赛的省级一等奖级别;
注:
(1).国家级二类竞赛项目获一等奖相当于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类竞赛项目获二等奖相当于省级二等奖,依此类推。
(2).国家级三类竞赛项目获一等奖相当于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类竞赛项目获二等奖相当于省级三等奖。国家级三类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下奖励不记分。
(3).获奖只认定一、二、三等奖,如果竞赛奖项只设定唯一奖,按一等奖认定。
(4).发表论文排名只计第一作者加分,其他名次作者不予加分。
(5).论文期刊分类详见下表。
综合素质奖励分计算说明:
(1).认定学术竞赛及发表学术论文中,只计排序第一的完成人(作者或发明人),且同一项成果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对于学术竞赛中部分必须组队参加且获奖不分排名的学科(设计)竞赛,获奖团队人员均记平均分。
(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出版物及录用通知为准,被检索收录的须有检索证明。
注:发表学术论文录用通知必须为原版,电子版无效。
3.总成绩核算:学习成绩×90%+加分成绩×10%=总成绩。
二、学科认定竞赛
1. 全国高校建筑设计教案/作业观摩和评选(国家级二类);
2. 2020WUPENiCity城市设计学生作业国际竞赛(国家级二类);
3. 全国高等学校风景园林专业毕业设计评优(国家级二类);
4.“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国家级);
5. 2020年第57届IFLA国际学生景观设计竞赛(国家级);
6. 同济大学国际建造节(国家级二类);
7. Revit(谷雨)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国家级二类)
8. 2020台达杯国际太阳能建筑设计竞赛(国家级二类)
9. 2020城市可持续调研报告国际竞赛(国家级二类)
10.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作业评审/评优(国家级二类)
11. “木•憩”大学生实体搭建设计竞赛(省级)
12. 城垣杯·规划决策支持模型设计大赛(省级)
13. 全国城乡规划专业大学生乡村规划方案竞赛(省级)
14. “园冶杯”大学生国际竞赛(含主题竞赛组作品类)(省级)
15. 艾景奖第十届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省级)
16. 中国建筑新人奖(省级)
17.“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辽宁省)(国家级一类)
18.“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辽宁省)(国家级一类)
三、发表论文期刊认定
学科发表学术论文指定刊物目录
序号 |
刊物 类别 |
刊物名称 |
主办单位 |
检索类别 |
1 |
A |
《建筑学报》 |
中国建筑学会 |
|
2 |
A |
《建筑师》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3 |
A |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英文版)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
|
4 |
A |
《城市规划学刊》 |
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 |
|
5 |
A |
《中国园林》 |
风景园林学会 |
|
6 |
B |
《世界建筑》 |
清华大学与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
7 |
B |
《新建筑》 |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
8 |
B |
《建筑创作》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
9 |
B |
《时代建筑》 |
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
|
10 |
B |
《工业建筑》 |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
|
11 |
B |
《华中建筑》 |
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土木建筑学会 |
|
12 |
B |
《建筑技术》 |
建筑技术杂志社 |
|
13 |
B |
《应用声学》 |
中国声学学会 |
|
14 |
B |
《太阳能学报》 |
中国太阳能学会 |
|
15 |
B |
《照明工程学报》 |
中国照明学会 |
|
16 |
B |
《建筑史》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
17 |
B |
《规划师》 |
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
|
18 |
B |
《城市发展研究》 |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
|
19 |
B |
《现代城市研究》 |
南京城市科学研究会 |
|
20 |
B |
《城市问题》 |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
|
21 |
B |
《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 |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
22 |
B |
《地理学报》 |
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中国地理学会 |
|
23 |
B |
《经济地理》 |
中国地理学会经济地理专业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经济地理研究部 |
|
24 |
B |
《国际城市规划》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25 |
B |
《应用生态学报》 |
中国生态学学会、中国科学院 |
|
26 |
B |
《生态学杂志》 |
中国生态学学会 |
|
27 |
B |
《风景园林》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北京林业大学 |
|
28 |
B |
《中外景观》 |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
|
29 |
B |
《古建园林技术》 |
古建园林技术编辑部 |
|
30 |
B |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
北京林业大学 |
|
31 |
B |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
南京林业大学 |
|
32 |
B |
《人文地理》 |
中国地理学会 |
|
33 |
B |
《装饰》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
34 |
B |
《室内设计与装修》 |
南京林业大学 |
|
35 |
B |
《中国建筑教育》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注:1.刊物类别为A或B类;
2.检索类别为SCI、EI 、SCIE、SSCI、A&HCI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