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示范性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办法(2024版)》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为深化我校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夯实产教融合育人体系,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与培养质量,学院严格对照遴选标准开展自主核查与择优推荐工作。
按照遴选工作要求,各培养单位原则上仅限推荐1个基地参与申报。经学院全面审核基地建设条件、运行成效、育人成果及示范价值,现拟推荐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全国示范性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4日
公示期间,全院广大师生若对本次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电话或邮件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异议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据可查,匿名、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693059
联系邮箱:2960327871@qq.com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按规定流程整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特此公示。
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