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规划学院为扎实做好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保证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19﹞2号)要求,我院于9月17日在D1-201开展2023-2024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答辩会。我院高度重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成立奖评助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评审过程中做到严格条件,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评定条件
1.思想进步,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高
2.当学年必修课考试初试全部合格
3.评奖年度两次获得一等奖学金或评奖年度至少一次获得一等奖学金、另一次需获得二等奖学金,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进入前10%
4.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本次国家(省政府)奖学金面向大三大四的同学们,经前期个人申报、年级推荐、综合测评、民主评议考评等系列筛选及资格审查,共有14名候选人入围此次答辩环节,他们分别是:施皓然,王雨欣,杨洁,程天佳,刘金雨,李昕蓉,马越雯琪,童婳,杨佳骏,崔暄梓,吴桐,孙琳宜,秦正熙,孙雨晴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答辩过程
本次到场的评委老师有组长副院长路旭老师、建筑学教师代表潘波老师、城乡规划教师代表关山老师、风景园林教师代表侯钰老师、辅导员刘珈彤老师、辅导员岳维广老师、辅导员陈施宇老师。评定小组成员将根据申请者的学习学术、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答辩表现四个方面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进行排名,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答辩过程中,候选人们依次上台,自信得体,围绕思想引领、专业学习、学生工作、科研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展开答辩。答辩有的慷慨激昂,讲述大学生活的种种闪光时刻;有的沉稳冷静,却又金句频频,带着建院人独有的冷酷幽默人设。他们不仅在学术科研上取得了显著成绩,还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丰硕的荣誉记录着他们追梦路上的点点滴滴,他们以实干点亮自我,以笃行丰盈青春。
获奖结果
精彩的演讲之后,最终角逐出四名获奖同学。
刘金雨,施皓然获得国家奖学金。
孙雨晴,童婳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千锤百炼,玉汝于成。”国家奖学金,作为在校本科生能够获得的至高无上的荣耀与奖励,不仅是个人不懈努力的见证,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担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人、一个故事、一段话语,看似平凡简单,却能点燃许多人心中的激情与梦想。榜样如同一柱标杆、一盏明灯、一枚指南针,始终指引着正确的方向。未来,愿广大建院学子都能以这些优秀的参选人们为榜样,怀揣青春的热情,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勇于探索,用实际行动书写更加精彩的青春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