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环节的教学质量,保证毕业设计的正常进度,加强对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和学生成果的规范化要求,学院决定于第九周(4月26—30日)开展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工作、检查内容安排如下:
1、检查内容
①毕业设计任务书,各系汇总后,将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办;
②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③毕业设计进度执行情况;
④毕业实习成绩上报教务办,相关实习日记、报告完成归档;(4月30日前)
⑤各系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设计中期答辩,形式自定(抽查、自查等);
⑥各系部根据学院的时间安排,确定本系的详细细则,如各个阶段论文、设计、外文翻译的深度要求等,为毕业答辩做好准备。
⑦毕业设计题目、指导时间地点有变动的,请汇总后交教务办。
2、时间安排
①4月26-30日各系自查,检查时可请学院教学督导组的老师一起参加;
②4月30日各系将检查情况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交教务办备案。
学院毕业设计时间安排(初稿仅供参考):
学生交图2009.6.14
教师互评2009.6.15—2009.6.18
毕业答辩2009.6.21—2009.6.25
最终成绩提交2009.6.25
建筑与规划学院
20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