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生教学>>通知通告>>正文
关于2022 年建筑学科群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04日 19:02  点击:[]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学位办文件学位通字〔202215 文件要求,建筑学科群——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0833)、风景园林学(0834) 3个博士一级学科开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1.具体条件和量化标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 号)、《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沈建研字[2019]114 号,见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聘任及管理办法》(沈建研字[2011]91 号,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和导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建筑学科群修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见附件4)和量化标准(见附件5

2.个人申请

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沈阳建筑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建筑学科群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绩成果量化评价表”(附件5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于202259前向建筑与规划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应与所申报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方向相契合,申请人填报的各类符合遴选标准的成果应与主要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3.审核与推荐

建筑学科群于2022 5 12 日前完成学科审核、初评推荐与公示,于20225 15号上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彤 电话:024-24690686

建筑与规划学院

202254


  • 附件【附件.rar
  • 已下载

关闭

 

Copyright @ 2005 - 2022  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