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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诚信为舟——建筑与规划学院诚信考试倡议书
2025年02月21日 15:00  点击:[]


根据学校安排,2025年春季学期补考、缓考将于2月19日至22日进行。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杜绝作弊行为,建筑与规划学院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希望大家秉持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积极备考,展现良好学风,顺利完成考试。

.端正考试态度,认真复习准备

考试是对我们学习成果的检验,同学们要端正考试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次考试。

在考试前,要合理安排时间,制定复习计划,系统地复习所学知识,查漏补缺,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

同时,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克服考试焦虑和紧张情绪,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虽然剩余时间已不多,但成绩会眷顾每一个下工夫的同学,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

.明确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考试纪律是考试顺利进行的基石,是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同学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考试纪律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学校的考试规章制度,深刻领会其中的各项要求,将这些纪律要求牢记于心,做到心中有数,在考试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被认定为违纪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被认定为严重违纪者,给予记过处分;被认定为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被认定为严重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及纪律处分

(一)、考生违反考场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非电子通信设备类)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3.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的范围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5.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纪、作弊或者严重作弊行为的。

(二)、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或者巡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

1.携带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允许,却不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5.有其他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或者巡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但尚未构成作弊或者严重作弊行为的

(三)、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卷规定的位置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6.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7.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四)、考生严重违反考试规定,情节严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

1.由他人代替考试的;

2.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组织作弊的;

4.使用通讯设备传递或接收与考试内容有关信息的;

5.有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树立诚信意识,坚守道德底线

诚信是我们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在考试中,我们要树立诚信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做到诚实守信、自尊自爱。诚信考试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是对学校教育公正性的维护。我们要以诚信为荣,以作弊为耻,自觉抵制各种不诚信的考试行为,用实际行动践行诚信理念,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

考试的钟声即将敲响,让我们以坦荡的心迎接挑战,用行动诠释诚信的力量。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这个考场上,收获知识的硕果,更收获成长的喜悦。祝大家考试顺利,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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